瑞纳智能(3011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速看料

2023-06-18 16:03:34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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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26日。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3月29日至4月8日,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2年6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年6月22日。

(九)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取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十)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3年6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6月2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第一次解除限售 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0.00%。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第二次解除限售 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44.00%。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第三次解除限售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72.8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1358 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647,498,872.90元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9,582,537.98元增长22.27%。公司已达到本次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0.00%。
第二次解除限售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44.00%。
第三次解除限售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72.80%。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 合格 1.0 不合格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解除限售的股数×标准系数。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共23名,2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解除限售的股数×1.0。
考核结果标准系数
合格1.0
不合格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90万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人调整为23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74万股调整为73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16 万股调整为17万股,并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 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应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30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届满12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故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取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26日。本次符合可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25%,具体如下:

项 目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已解除限 售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锁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剩余未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朝晖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001240%0.1613%18
钱律求董事、核心技术人员301.240%0.0163%1.8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或其他核心骨干(21人)4001640%0.2151%24
合计73029.240%0.3925%43.8
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超出其持股总数 25%的部分将计入高管锁定股,同时,还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公开承诺。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增+/减-股份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445,00073.19%-292,00054,153,00072.80%
高管锁定股4,275,0005.75%-4,275,0005.75%
股权激励限售股730,0000.98%-292,000438,0000.59%
首发前限售股49,440,00066.46%-49,440,00066.4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45,00026.81%+292,00020,237,00027.20%
三、总股本74,390,000100.00%074,390,0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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